山西省各有关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和各市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从事老龄工作相关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专家学者或管理者★★★。
(二)省老龄办在制定老龄工作相关规划★★★、政策,开展培训★★★、调研、督导、考核、评估、论证等工作时,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委员会成员参加。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设立涉老研究课题★★★,提供各项涉老工作数据和工作资料,推动部门间数据、资料和成果共享,为专家学者和实践管理者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便利。
(三)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荐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工作作为我省着力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所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智库等单位部门人才智力集中优势★★,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应不少于2名,被推荐的专家应如实填写《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报所在单位盖章同意。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推荐的专家申请表Word版及盖章PDF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人大社会委,省政协社法委,各群团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涉老社会组织:
(二)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和热爱老龄工作★★★。
(一)坚持中国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四)从事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以及金融、保险、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统计★、人口、建筑、社会保障、资源环境★★、信息技术、城市规划及产品设计等与老龄工作相关的学科研究。理论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人员也可担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我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交流合作的重要作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组建专家委员会★★。现将推荐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并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在老龄工作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身心健康★,专家学者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者要具有5年及以上老龄工作相关领域管理经验★。
(六)能够承担有关咨询建议、培训宣讲★、课题研究、项目论证★★★、调研评估等工作任务。
(一)省老龄委专家委员会涉及老龄工作政策★★★、法律★、规章、制度、体制、机制,养老服务,社会保障★★,老龄健康,老年教育,为老服务人才★,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社会参与,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适老化改造和老年友好环境建设★,老龄及康养产业等领域,由省老龄办统一管理。各领域在相关成员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可按程序成立相应的专家智库或社会组织。